不等众人做出反应,芬格尔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型的MP3,放起了一首经典的摇滚乐,MichaelJackson的《Beatit》。
突然整了这么一出,吴桐直接傻眼了,他看向芬格尔:“我说大哥这样的氛围,你要放不也应该放首轻柔的歌曲吗,你这是要我们在冰天雪地里蹦迪?”
“是想给你们一点振奋,不喝酒也不听摇滚乐的人在冰天雪地里是会逐渐变得冰冷的。”芬格尔随着音乐的节奏上下摇摆。
酒德麻衣秒懂了芬格尔的意思,这是卡塞尔学院的惯用伎俩,用节奏强劲的音乐声来掩盖龙文,如果集中精神的话,其实会听见一个低音区的副旋律,那是龙文的咒文,没有觉醒的混血种会因此开启“灵视”效果,做出一些异常表现。很明显,芬格尔是想根据此判断吴桐是否有龙族的血统。
“哥们你的歌单真老,迈克尔.杰克逊确实是个酷的家伙啦,不过这都多少年了,我觉得咱们应该听点新的东西。”明烽在旁边说。
“我这个人比较怀旧,就喜欢经典的东西。”芬格尔露出一口白牙。
“所以芬格尔老爷,你是为了怀旧才在大学里连续读了九年的吗。”酒德麻衣拍了拍芬格尔的肩膀。
“九……九年?”吴桐张大了嘴巴。读了九年大学,这是什么……神奇的人生。
“不带揭人短的啊美女,对我来说那是一段痛苦的回忆。”芬格尔无奈地望了一眼酒德麻衣。
“我看你很乐在其中啊,尤其是后几年和你的师弟共处一室,两个人不是过上了没羞没躁的生活吗。”酒德麻衣耸耸肩。
“如果你指天天喝杂牌红酒啃酸菜猪肘子,偶尔还要安慰失恋的室友的日子算是没羞没躁的生活的话,我也确实找不出什么反驳的理由。”芬格尔叹了口气,“我唯一感受到快乐的日子是我毕业之后在古巴啊,那里遍地生长着烟草,电话线都从烟草地里经过,有着绝好的雪茄,还有屁股上能搁一个酒杯的混血妞儿,为了师弟我连这么美好的生活都放弃了,你还说我不讲义气,为此我尤其的伤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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